(一)免稅物品:
1.進口之郵包物品(洋菸、洋酒除外),其數量零星經海關核明屬實,且其完稅價格在新臺幣3千元(自107年1月1日起為新臺幣2千元)以內者,免徵進口關稅。
2.廣告品及貨樣,其完稅價格在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下者,免徵進口關稅。
(二)應稅物品:
1、進口郵包離岸價格 (FOB)美幣5千元以下或等值者,如非屬限制輸入貨品,免辦報關手續,由海關查驗核估後,開具「小額郵包進口稅款繳納證」完稅放行。
2、進口郵包離岸價格 (FOB)超過美幣5千元者,或須憑簽證文件申報進口者,應辦理報關手續。
(三)違禁或管制進口物品: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不得郵寄進口。(請查閱有關法令規定)
(一)免具出口報單物品:
寄往國外之小額郵包,非屬「限制輸出貨品表」之貨品,且離岸價格 在美幣5千元以下或等值者,免具出口報單,惟須填妥郵局印製之郵 包發遞單及報關單各一份,對寄物名稱、數量、價值,應據實申報,
並在報關單上簽章,如屬商品或貨樣,請加附商業發票,以憑審核。 寄件人填妥發遞單及報關單連同郵包交各地郵局窗口辦理交寄手續,由郵局將郵包彙送海關抽驗放行。
(二)應檢具出口報單辦理報關物品:
凡需繳驗簽證文件,離岸價格超過美幣5千元以上或等值者,保稅工廠或申請退稅之出口郵包物品,均應繕打出口報單並檢附其他必備文 件,向各地駐郵局海關辦理出口報關手續,切勿以郵局印製之發遞單、
報關單向未駐海關之各地郵局郵寄。
(三)違禁或管制出口物品:
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不得郵寄出口。(請查閱有關法令規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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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運:一般是小量的常見物品的運輸,不提供免費的上門提貨服務,大客戶外。貨到達目的地後也一般到貨運站,收件人自己提貨。需要延伸服務都會額外收費。
托運是物流的一種形式,指托運人委託具有托運資質的公司將貨物運輸到指定地點,交給指定收貨人的服務!根據托運方式不同,可分為海運托運、陸路托運、空運托運。
快遞又名:速遞,是兼有郵遞功能的門對門物流活動,即指快遞公司通過鐵路、公路和空運等交通工具,對客戶貨物進行快速投遞。在很多方面,快遞要優於郵政的郵遞服務。除了較快送達目的地及必須簽收外,現時很多快遞業者均提供郵件追踪功能、送遞時間的承諾及其他按客戶需要提供的服務。因此,快遞的收費比一般郵遞高出許多。
1、速度不一樣。快遞速度快。
2、費用不一樣。快遞收費很高,有時是普通的好幾倍。
感謝客戶賦予我們如此神聖使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