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自國外購買健康食品或維他命,有何限制?應如何辦理提 3 領?


1.自國外郵寄的個人自用錠狀、膠囊狀食品係以每項食品1,200粒內由本局依權責放行。逾1,200粒或本局於食品本質認定上有疑慮者,則須至衛生署申辦樣品輸入手續。
2.有關口服維生素之藥品,最高核可量為 12 瓶,總數不超過1,200 粒。
3.申辦食藥署許可證可親至食藥署辦理或郵寄申請資料辦理,
所需資料如下:
(1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 份。
(2)產品成份含量或標籤說明書。
(3)國際包裹招領單。
(4)私章(通信辦理者,僅需於申請單上申請人欄位蓋上私章即可,得免驗附)。
(5)填妥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(衛署網站可下載,網址:www.fda.gov.tw)。
(6)如有其他疑義,請電洽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(電話:02-27878000 或 02-27878099)。